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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航旅服务条款的确认
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您点击"注册"并完成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并已成为深圳航旅(以下简称"深圳航旅")的注册会员。

在您决定注册深圳航旅会员前请先阅读本服务条款,以确保您完全了解会员享受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

2 服务内容
  深圳航旅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深圳航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深圳航旅对其所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3 使用规则
  3.1 深圳航旅在其网络上向其会员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等)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等)均由会员自行负担。

  3.2 会员在申请使用深圳航旅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深圳航旅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如果会员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上海圆儿梦保留取消会员使用深圳航旅的注册会员服务的权利。

  3.3 会员须同意接受深圳航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会员权责
  4.1 会员有权按照深圳航旅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深圳航旅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如果会员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深圳航旅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会员在深圳航旅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深圳航旅的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3 会员承诺不会在深圳航旅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评论)上发布如下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4 会员单独为其发布在深圳航旅上的信息承担责任。会员若在深圳航旅散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网络会员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法之证据。

  4.5 会员不得利用深圳航旅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6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深圳航旅的服务。

  4.7 会员不得利用深圳航旅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上海圆儿梦的行为。

  4.8 会员承诺遵守深圳航旅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9 如果会员违反上述规定,深圳航旅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5. 服务条款的修改
  5.1 深圳航旅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的内容一旦发生变动,深圳航旅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会员提示修改内容。

  5.2 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深圳航旅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6. 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深圳航旅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7. 中断或终止服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深圳航旅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服务条款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会员向深圳航旅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会员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则或不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除此之外,会员可随时根据需要通知深圳航旅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服务终止后,会员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自会员服务终止之时起,深圳航旅不再对该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8. 知识产权
  8.1 深圳航旅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深圳航旅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8.2 深圳航旅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8.3 对于会员通过深圳航旅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评论)上传到深圳航旅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授予深圳航旅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完全的、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权利,以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9. 会员账号、密码、安全性及隐私保护
  9.1 会员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帐号和密码。会员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及密码,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深圳航旅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会员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深圳航旅联系。

  9.2 会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谨防被盗或泄露。因密码被盗或泄露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会员本人承担。

  9.3 会员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被盗向深圳航旅查询密码时,必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包括注册证件号码、密码保护提问回答、注册Email),否则深圳航旅有权本着为会员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9.4 会员可随时改变账号的密码、申请新的会员账号、删除旧的会员账号。

  9.5 会员须承诺在申请会员账号时遵循如下规定:

    (1) 会员名和中文昵称的注册及使用须尊重网络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 会员名和中文昵称中不得含有任何威胁、恐吓、漫骂、庸俗、亵渎、色情、淫秽、非法、反动、前后矛盾、攻击性、伤害性、骚扰性、诽谤性、辱骂性的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文字;
    (3)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盗用、冒充他人会员名,否则,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自负;
    (4) 如果会员连续【三个月】未使用其在上海圆儿梦的账号,经系统审查后,深圳航旅将保留删除该账号的权利。

  9.6 深圳航旅尊重会员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会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深圳航旅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2) 遵守法律规定或上海圆儿梦的合法服务程序;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5) 维护深圳航旅的合法权益;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9.7 在不透露单个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深圳航旅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10. 免责声明
  10.1 深圳航旅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10.2 深圳航旅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并对任何第三方通过服务发送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0.3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深圳航旅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深圳航旅网络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深圳航旅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深圳航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5 深圳航旅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1) 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要求;
    (2) 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3) 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但是深圳航旅对不违反规定的特定目的的担保除外。

11. 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深圳航旅不对会员的个人数据损坏负责,也不对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深圳航旅没有对信息的传输量规定上限,但是它有判定会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会员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则深圳航旅有权对该账号中断服务。

12. 赔偿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深圳航旅及其他深圳航旅用户的利益,如因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深圳航旅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会员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13. 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以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信件的形式传送。该等通告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4. 法律
  本《深圳航旅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即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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